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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制度汇编
2014-03-20 10:02   审核人:   (点击: )

 

 

 

 

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制度汇编

 

 

 

 

 

 

 

 

 

 

 

 

 

一三年十二月

 



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本科专业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学院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根据安学院发〔200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法。

第二章  本科专业设置

第二条  我院新设置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院及我院发展规划,培养的专业人才有稳定的社会需求,招生规模原则上每年不低于60人。应有符合我院相关专业培养目标的培养方案以及申报论证报告、专业发展三年规划、师资情况等必要文件;

(二)新设置本科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具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我院具备新设置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习场所等基本的办学条件。

第三条  视需要组织我院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报学院教务处,由学院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拟设专业进行论证,经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申报。

第四条  我院新设置专业的申报材料包括:

(一)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

(二)我院基本情况表(系名称、已有专业、系简介等);

(三)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师资状况、学科及教学建设、科研情况等);

(四)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要求、学制、学位等);

(五)专业主要带头人介绍;

(六)教师基本情况表;

(七)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八)办学条件情况表(开办经费、教师情况、教学图书、设备等);

第三章  本科专业建设内容

第五条  我院本科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本科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课程教学计划等)、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学文件、教学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手段、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及教学场所等。

第六条  我院本科培养方案是本科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我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方案,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主要依据。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是本科专业建设发展的依据,是学院和我院发展战略目标的具体体现,我院应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订和调整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本科专业建设要有所侧重,要加强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逐步形成一批优势专业,发挥我院的专业特色,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应用型学科专业。

第八条  要制订并完善教学基本资料,包括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授课教案、讲稿、学期教学总结等。依据学院制()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组织有关教师编写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第九条  我院要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按专业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层层负责,抓好抓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以在职培训为主,通过与脱产培训相结合,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重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第十条  课程建设是本科专业建设的核心,是人才培养最基础的、影响最深远的重要方面。我院的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要制订建设规划,以建设精品课程为目标,建设重点课程为中心,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建设,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第十一条  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多媒体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鼓励上课教师选用国家部颁优秀教材,并结合教学内容推进教材建设。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好自编教材或讲义的编写。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第十二条  教学研究和改革是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的主要体现。实施教学研究立项制度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及教学管理研究。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支持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以及教学方法改革的各种尝试和努力,对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奖励及推荐上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鼓励教师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网络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促进本科专业建设。

第十三条  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是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保障。我院的实验室建设一定要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要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方式,集中力量与条件建设好基础实验中心,提高设备利用率。院内实习基地要成为可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建设相对稳定的院外实习基地,努力把实习与承担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互惠互利,以取得院外实习单位的支持。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章  本科专业管理

第十四条  我院的本科专业建设在学院统一指导和规划下,以我院建设为主。本科专业建设是全院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我院应根据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和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出现有专业的建设规划及拟设专业的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我院的本科专业建设实行负责人制度,负责人由学术(学科)带头人担任,其基本职责是:制定现有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全面组织实施现有专业的建设;提出专业方向的调整建议;配合系进行新拟设()专业筹建和申报工作;负责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及示范性专业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经费预算及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积极推进学科交叉复合型专业建设。

第五章  本科专业评估

第十七条  为了科学、客观地评价我院本科专业建设的成绩与不足,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我院本科专业建设质量的提高,我院要建立健全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机制。

第六章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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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专业主要教学环节
质量标准实施细则

为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使我院培养出的学生在思想道德、知识技能、身心素质等方面都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安学院发〔200918号文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课程考核等环节,其质量标准的具体要求是:

一、授课教师资格条件

授课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本科专业各门课程的主讲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者担任;严格执行学院的规定:新教师原则上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经过半年以上的备课和跟班听课见习,并由系指定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进行指导,经过试讲合格,熟悉所开课程的基本内容,方可正式授课。

二、理论教学

在这一环节里要做好开课前的和教学过程中的基本准备

(一)、开课前的准备

1.编写教学大纲

开课前,各教研室应组织相关教师,编写并审查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该课程教学目标和计划课时量制定,经院分管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审议、备案后方可启用。教学大纲的内容不得轻易变动。

2.选用或编写高质量的教材

各教研室组织教师讨论,选用每一门课程的相关教材。教材应优先选用教育部优秀(示范)教材或面向21世纪系列教材。也可使用教师自编的经学院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的高质量教材。选用教材由主讲教师提出,教研室初审,报院及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主讲教师还应提出与教材搭配的辅助教材、资料、课外必读及参考书目等,供学生参考。

3.各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教学计划进度表,对学期所授课程的教学进度做出安排。教学进度计划表于开学后一周内报院教学与实践管理科。

(二)教学过程的准备

1、备课

备课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教师备课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课程教学计划安排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将本学科的新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充实于教学内容之中,深入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讲稿。教案作为教学实施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的内容提要、课堂提问、举例;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教学主要内容的时间分配;根据本节课的内容特点应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课外参考书、作业;板书设计等。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课件制作、各种教学设备、教具等的准备工作,使教学设备用具等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积极采用CAI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技术。

备课强调教师个人钻研,集体讨论,鼓励教师形成自己的特点和风格。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加强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开展以教学法为主的教学研究工作;随时检查教学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2、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1)授课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对待每一堂课,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组织好课堂教学。

2)课堂讲授应根据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对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进行科学性、系统性、艺术性地讲解。讲课内容重点突出,讲透难点,循序渐进,主次分明,详略得当,知识容量适中,基本理论阐述清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

3)在教学方法上,应积极采用启发式教学,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以激励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按照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严格掌握教学进度。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在授课中调整讲授方式,力求使教与学两方面协调沟通,教学相长。课堂时间分配恰当,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上课教师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所有授课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教学。教师上课语言要准确、简练、条理清楚,板书文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注意课堂礼仪,教态自然。

5)教学场所严禁吸烟和接打手机。

3、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讨论进行学习的教学形式,是课堂讲授的延伸。课堂讨论的目的是巩固加深学生所学内容,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提高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课堂讨论的选题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体现教材的重点难点,选择具有综合性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教师要在讨论前拟出讨论题发给学生,周密设计讨论的内容、形式、要求、步骤、如何引导以及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指导学生按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撰写好讨论发言提纲。讨论要在教师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教师要参加讨论的全过程,要善于抓住关键,及时引导学生围绕主要问题展开讨论,启发学生积极思考,踊跃发言,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讨论课宜小班或分组进行,以便使每个学生都有发言的机会。讨论结束后教师要认真做好总结,要抓住讨论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关键问题以及争论的焦点,进行明确的归纳概括并上升到理论高度;对暂不能作结论的问题应留给学生做进一步的探讨。教师应根据每个学生的发言情况、掌握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评定成绩,作为学生平时成绩或学期成绩的评定依据。

4、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提高学生对知识的领会和应用能力。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

辅导答疑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辅导答疑时,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质疑,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辅导答疑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学生自愿参加,考试前一般不组织辅导答疑,严禁辅导答疑时向学生暗示考题或列出复习提纲。

5、课外作业

作业的目的是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巩固和进一步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内容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作业应有评语。可采取普遍批改和抽样批改相结合的方式。要注意分析作业中的问题,进行讲评和辅导。作业成绩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教师对学生作业应严格要求。对作业潦草、马虎甚至抄袭他人作业的学生应给予严肃批评,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

6、教学总结 

课程教学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课程教学小结。小结包括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两个方面。教师教学情况主要记录教学实践中的成功和缺憾以及教学过程中的感想和体会,例如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目的是否明确恰当、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突破、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运用得当、教学效果如何等。学生的学习情况主要记录学生对所传授知识的接受状况、学生在课堂上发表的独到见解和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小结的文字应当简洁明了,条理清楚,便于整理和查找。

三、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环节。

(一)实验教学

实验(实训)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是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主要环节。实验教学的基本任务是加深和巩固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获得独立测量、观察、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书写实验报告等能力,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独立进行科学实验研究的能力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锻炼学生的基本操作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1、实验室教研室要组织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大纲,开出规定的实验项目,选定合适的实验教材或指导用书,确保实验开出率达到100%

2、主讲理论课的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实验课的教学,或经常了解实验教学情况,主动与实验课教师配合,做好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的衔接工作。教研室要按教学要求组织实验课教师集体备课,规范实验教学内容,根据实验大纲的要求,合理安排实验人数,保证教学质量。

3、实验课教师在每次课前要做好仪器、设备、试剂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实验课教师要向学生阐述清楚实验原理、操作规程以及教学要求,示范操作熟练、规范。确保实验教学的效果和安全。实验过程中要加强检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规则,精心使用器材,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实验指导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启发诱导,激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热情,认真指导学生基本技能操作,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4、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进行认真批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讲评,建立并完善实验课程考核体系。

5、教研室和实验室要积极配合,共同探讨改进实验教学方法,不断完善实验教学手段,不断充实更新实验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问题。积极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 80 %。各实验室逐步实行开放式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实习(见习)

实习(见习)是教学过程中综合性、实践性的训练,是检查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目的是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1、根据我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实习内容,我院每学年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落实实习(见习)计划的各项要求。实习(见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时间和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等的要求进行,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和增减。

2、学生进入实习(见习)前,领导必须对学生进行实习(见习)动员及岗前教育。实习(见习)指导教师应对实习工作有正确认识和责任感,具有较广博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实习指导能力。

3、指导教师应督促实习(见习)学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实习(见习)学生正确地进行实际操作。对实习(见习)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培养学生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指导教师应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严格要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认真做好实习(见习)记录,实习(见习)结束后要写好实习(见习)报告。并认真评阅实习(见习)报告,给出学生考核成绩和实习鉴定评语。

(三)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实践,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体要求按《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四、课程考核

具体要求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五、本实施细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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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我院本科教学工作正常、有序、高效的开展,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安学院发〔20091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院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由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监控体系组成,其功能是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院教学管理过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形成规范、科学的教学管理长效机制。

第二章  教学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制度保障系统、教学条件保障系统、奖惩系统三部分组成。其目的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的活动与职能合理组织起来,形成一个任务、职责、权限明确,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其职能由院分管领导、相关教学管理人员、院教学人员来完成。

一、教学制度及教学条件保障系统

该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制定我院的定位、办学思想,根据学院的标准要求制定我院本科教学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同时加强与学院相关只能部门的协作,做好系实验设备购置、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为我院本科办学提供很好的后勤保障。其职能主要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院各个教研室完成。

二、 奖惩系统

该系统包括奖励和惩罚两方面。

奖励包括:

1.教学检查评估奖励:对在教学检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研室及个人在学院奖励的基础上,我院按一定的比例匹配进行奖励;

2.教学质量及成果奖励:对评选出的学术(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骨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成果、精品课程、优秀教材、优秀多媒体课件等在学院奖励的基础上我院按一定的比例匹配进行奖励;

惩罚包括:

1.教学检查评估的处理:对教学检查评估不合格的教研室及个人提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的责任和提出整改要求。

2.教师考核的处理:对学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干部任用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严重违反纪律的教师在学院认定其教学事故后我院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第四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该体系由教学决策与指挥系统、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落实与实施系统、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信息反馈与调控系统组成

一、 教学决策与指挥系统

主要任务是明确质量目标,确定监控内容,设定监控环节,制定或调整政策措施和主要监控环节的质量标准。其成员由院分管教学的领导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二、 教学运行与管理系统

主要任务是组织落实“决策与指挥系统”下达的各项任务,协调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统计分析执行结果,总结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及时将情况汇报“决策与指挥系统”。具体工作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各教研室等部门实施。

三、 教学落实与实施系统

主要任务是完成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总结分析教学运行情况,并及时进行反馈。具体工作由各教研室任课教师完成。

四、 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

该系统由信息收集、教学评估、教学检查三大模块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教学规章制度、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单项评估方案及学院对教学院教学检查评估方案,对院教学质量进行系统、有效的监督检查,收集各种教学信息,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处理,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和提出整改要求。具体工作由院分管领导、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院各教研室组织实施。

1.信息收集

主要通过听课、师生评教渠道进行。

1)听课 根据《安顺学院听课管理办法》,组织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交叉对各个上课教师进行听课。通过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收集教师教学过程中的教学信息,分析、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师生评教。院定期组织教师及学生对教师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环节进行评价。评价的形式有问卷评教、召开座谈会评教等。

2.教学评估

是通过单项评估与评价,对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实施监控。

1)配合学院进行每学年一次的教学院系教学工作水平检查评估。检查评估按照《安顺学院教学院系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意见》实施。

2)配合学院做好各项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等工作。(3)课程评估。

3.教学检查

包括定期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重点教学检查。通过“三查”实施日常教学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1)定期教学检查。在开学初,进行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开学初教学检查;学期中,进行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等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学期末,进行以考试、考风、考纪等为重点的期末教学检查。

2)经常性教学检查。经常性教学检查是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到课率、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学生上课出勤率与课堂纪律、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各类实习实验进展和完成质量情况等。

3)重点教学检查。重点教学检查是教学检查工作的深入,主要针对在教学改革方面有突破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课程;学生反映较大、课堂教学质量存在明显问题、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教学上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国家、省、市所进行的综合或单项的教学检查等。

五、 信息反馈与调控系统

该系统由信息反馈和调控两大模块组成。其职能是对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收集到的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准确、全面、快速地反馈到运行与管理系统及教学落实与实施系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调控。对于重大教学问题要反馈给教学决策与指挥系统,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具体工作由院办公室、各教研室承担。

系信息反馈通过学生信息反馈、教师信息反馈、业务学习工作例会反馈等渠道来实现。

第四章  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

第五条、  对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的监控是否措施得力,行之有效,是监控工作成败的关键。依据《实施细则》,对教学准备、课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等主要教学环节制定质量标准,加强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    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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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增强自我约束、良性发展的质量管理机制,使教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价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安学院发〔200981号,结合我院的实际教学情况,在广泛征求系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控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初步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建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与提高的机制,实现对教学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不断改进和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增强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不断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使教学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由组织指挥、检查与评估、信息采集、反馈与调控四个子系统构成

(一)组织指挥系统

其成员及组成部门为: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院各教研室主任。该系统的工作职责为:组织实施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保证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工作的正常运行,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检查与评估系统

其成员及组成部门为: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院各教研室主任。系统对我院整体教学运行和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进行系统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控,为信息采集系统提供各个环节的原始数据和评估分析资料。

(三)信息采集

该系统把我院收集到的各类教学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比较,形成分析报告,将宏观信息准确、全面、及时地上报给反馈与调控系统,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将微观信息直接反馈到教学活动和教学建设的执行人,由其加以改进。

()反馈与调控系统

其成员及组成部门为: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院各教研室主任。

该系统的工作职责为:通过对信息采集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议,明确教学过程偏离目标和标准的有关可控因素,并对之进行调节和控制。

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运行

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运行方式,主要包括:培养目标的确定、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建立、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评估、信息反馈、质量调控改进等六个工作环节。

(一)培养目标

教学质量目标主要体现为人才培养目标。我院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发挥我院的专业特色,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综合应用性的人才。

(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理论教学。主要从各科目教学大纲与考试大纲编制、教学进度计划编写、备课(教案)、授课、课外作业与辅导、成绩考评等方面实施全程监控。包括备课是否充分、教案是否完整、教材选用是否恰当;讲授是否清晰、概念是否准确、内容是否更新、重点是否突出、是否启发学生思维、是否因材施教;课后作业与辅导是否到位;对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是否科学、严格等。

2.实践教学。主要从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实验室管理体制和开放度、实验室环境与条件、实验室工作队伍及管理制度、实验开出率、综合性和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的开设情况及教学效果、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价。

3.教学管理。主要包括院教学工作、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与选用、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课题立项、教学档案的建立完备等方面的管理与监控。

(三)教学检查

我院教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运行检查。教学运行检查又包括:(1)日常教学检查:以听课、抽查教学进度、教学秩序、教师上课、学生出勤为主,不定期召开教师或学生座谈会,了解与教学相关的情况;(2)期初教学检查:开学第一周,进行以教学准备、教学保障、课表落实情况、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期初教学秩序检查;(3)期中教学检查:在每学期第9周至13周,进行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4)期末教学检查:在每学期最后两周,进行以考试环节、考风考纪为重点的期末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有关部门尽快整改,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2.教学专项检查。主要是对试卷、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习实训进行专项检查。

(四)教学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处理机制

我院通过建立听课制度、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等制度,构建通畅、快捷的多渠道信息收集系统。并及时将采集的教学质量信息进行分类处理,需上报的及时上报,需其他部门决策处理的应及时通报,需我院直接决策处理的应及时决策处理。

(五)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与调控

反馈与调控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最主要的措施,我院对各种检查、评估所获取的教学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和诊断,将结果反馈给各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并依据学校及系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合理的奖惩。

(六)教学质量的改进

1.对在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我院各教研室组织相关教师自行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记录,需要整改的,制定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的措施,报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备案。

2.我院每学年初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研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职的给予批评,并要求其整改,整改报告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保存。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13 12 1

 


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学工作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有效地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安学院发〔200919号,安学院发〔200921号,安学院发〔200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学工作检查评估目的与任务

(一)、目的

我院教学工作检查评估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组织及课程建设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提高我院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授课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二)、主要任务

教学工作检查评估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引导和控制教学建设的方向,保证在各项建设中贯彻教学改革精神,固化教学成果。反馈检查结果,对教师、课程建设、院系教学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各种帮助。

二、院教学检查评估的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

化学化工学院教学检查评估组织成员为:分管教学工作的系主任、院教学与实践管理科、院各教研室主任

(二)教学检查。教学检查是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检查,达到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实施、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教学检查以教学常规检查及学年教学工作专项检查两种形式为主。

1、教学常规检查。

院教学常规检查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

期初检查 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周至开学后二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教学准备和教学秩序的状况等。检查的重点有:院课程安排情况,教室安排情况,学生和教师的到位情况,教学设备、教材到位情况,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检查情况,学生注册情况,教师填报《教学进度计划表》的情况等。方式主要是在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及各教研室主任组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以便统筹协调解决。

期中检查 在每学期期中用23周时间进行。根据教学检查的要求,围绕提高教学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的学风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质量状况,以及教师备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指导实验、教学组织等情况。采取的方式有:学生问卷调查、教师自评、管理人员评教、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期中考试等。教学检查采取“随堂听课”或“教学观摩”等方式,并实行干部听课、查课制度。期中教学检查之后,各院系要对本次的教学检查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交教务处,找出成绩和不足,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期末检查 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周前后进行,目的是对一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检查的重点是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各科目的考试工作准备情况,学生成绩评定情况以及该学期各项教学目标和教学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等等。最后,由各院各教研室写出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报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

2、学年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该项检查在学院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三、选派学生信息员

为了广泛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安学院发〔200922号文件精神,协助学院教务部门,在学生中选聘教学信息员。

(一)学生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热心参与教学管理,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2、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3、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与老师和同学沟通,能够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4、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主要任务

1、完成学院布置的有关任务,及时将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信息传达给本班级学生。

2、听取、收集所在院系学生对学院、院系、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存在的问题,收集学生思想动态情况,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3、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主要任务

1、完成学院布置的有关任务,及时将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的信息传达给本班级学生。

2、听取、收集所在院系学生对院系、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存在的问题,收集学生思想动态情况,及时反馈到教务处。

3、按要求参加相关会议。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教学信息员的工作是我院完善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举措,各院系及教师和学生应对信息员工作给予支持,不得刁难和干扰信息员履行职责。

2、教学信息员管理由教务处及各院系共同负责。

3、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由教务处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以便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4、教学信息员在评优、评先、考核中可享受院级学生干部的待遇。

四、其他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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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学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院的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根据安学院发〔20098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在全院进行教学检查,能全面了解我院教学工作状态和效果,并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我院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1、全校性教学检查、特殊检查由督导团、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我院负责配合。

2、日常常规检查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与各个教研室一起组织实施。

三、教学检查的内容及形式

(一)我院教学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包括理论课程及实验课程的开设、教材征订到位情况、教师到岗情况等。

2、教学秩序检查,包括调停课原因、审批手续、停课后的补课情况等。

3、其他与教学相关情况的检查。

(二)教学检查的形式

我院的教学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如:听课,包括随机听课,指导性听课、公开课、示范课等;评课,包括学生评价、系()领导及同行教师评价,召开座谈会,包括学生及学生代表座谈会、教师及教师代表座谈会、系()领导之间的教学工作座谈会等;考察,包括察看课程教学资料、教学文件档案等。

四、教学检查的时间

我院配合学院教务处做好每学期一次的期中教学检查并安排学期内不定期的教学检查。教学检查结束后,各教研室与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一起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形成书面总结报院分管领导。

七、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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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听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了解和掌握我院课堂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化,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安学院发〔2009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听课人员及听课要求:

(一)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主要听本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含专业课和公共课),了解各门课程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各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的意见和建议。

(二)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教研室应组织教师相互观摩听课,每学期要组织教研室教师至少举行一次公开课或观摩课。

(三)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

(四)新进教师原则上要跟班听业务指导教师讲授一门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新教师首轮上课,指导教师原则上应跟班听课指导。

二、  听课管理

(一)听课采取随机听课与计划听课相结合的办法,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听课人员应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其他环节作出评价,填写《安顺学院听课记录表》,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归档,并组织院各教研室对本学期听课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报告和《安顺学院听课情况统计表》一起于每学期第18周前送交教务处。

(二)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应和院各教研室一起对《安顺学院听课记录表》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对于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听课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三)各教研室应制定具体的听课计划、将听课任务列入教研室活动的工作计划。听课活动要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作出客观评价。我院各听课人员的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教研室及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听课活动的教研室和个人取消其年度评优的资格。

三、  本办法由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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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树立良好教风、学风,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安学院发〔2009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宗旨是“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教学相长、提高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鼓励所有教师、学生和其他专业人员参与教学评价工作;采取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学生评价、专家评价、同行教师评价、领导评价等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以保证评价的效果。

二、评价的对象

凡承担我院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等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外聘教师均是评价对象。

三、评价的主体

我院所有在校学生;系教研室主任及同行教师;院领导

四、评价的方式

1、学生评教

在教学活动进行期间,由各班主任组织听课学生填写《安顺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公共选修课程结束后,由教务处组织听课学生填写《安顺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并做好统计分析。

2、教研室主任及同行教师相互评价

院各教研室根据《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听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听课;鼓励组织教师举办公开课,开展同行教师相互评价,参加听课的教师应填写《安顺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3、院领导评价

院领导根据《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听课管理办法》开展听课、巡查工作,并填写《安顺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领导、督导专家用)。

五、评价结果

1、学生评价结果以课程计算,该课程的评价结果为该教师本学期所授课程学生评价的平均值。

2、教研室主任的听课意见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汇总后报教务处。系教研室组织教师举办的公开课评价结果由听课教师的平均值构成,公开课评价结果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报教务处。

(四)院领导评价结果直接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领导的听课意见会同教师所在院领导反馈给教师。

六、评价结果的运用

根据《安顺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的精神,我院对上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与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晋升工资、评选优秀教师、年度考核、聘任教师岗位等挂钩。教师凡有一门课程的学生评价和教研室主任评价成绩均为60分以下者,该教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定及评优等;同时该教师必须针对该课程由院系指定校内相关教师辅导一学期,方可重新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再次评价成绩仍为60分以下者,不再担任该门课程的任课任务。

凡申报评定职称的教师,应主动申请教研室安排其在拟申报职称的学年度讲授公开课,接受同行教师的评价。当年度评价成绩为60分以下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不得评定职称。

课堂教学评价成绩在60分以下的教师,如对评价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系接到申请后报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对评议结果进行复。

七、附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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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实习质量评价实施办法

为保证我院毕业实习学生的实习效果,准确地反馈毕业实习情况,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更好地完成我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安学院发〔2009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毕业实习环节。

二、评价内容

实习质量评价的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一)实习准备情况:包括联系实习单位、审定实习计划、进行实习动员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和实习的重要性、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前的试讲及培训等内容。

(二)实习过程的开展情况:包括实习内容是否体现对实习生的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实习学校指导指导措施与方法;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及实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实习效果:指通过实习,我院实习学生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是否得到提高,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等是否得到加强等。

三、评价方式及成绩评定

()评价方式

采用学院对实习学生的统一评价方式。实习评价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1)学生评价:由5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组成。

2)专家评价:由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组成。

3)实习单位评价:由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组成。

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填写《安顺学院本/专科毕业实习评价表(实习单位用)》。其目的在于收集实习单位对毕业实习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该项得分不记入毕业实习质量评价总分。

(二)成绩评定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毕业实习质量评价总分=学生评价分数×40%+专家评价分数×60%。

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即优秀:总分≥90;良好:90>总分≥75;合格:75>总分≥60;不合格:总分<60

详见《安顺学院本/专科毕业实习评价表(学生用)》、《安顺学院本/专科毕业实习评价表(领导、专家用)》、《安顺学院本/专科毕业实习评价表(实习单位用)》。

四、组织实施

我院毕业生实习评价工作由各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实施,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

我院毕业实习评价工作应纳入院学期工作计划。

五、结果处理

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收集、汇总学生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和实习单位评价意见等,提出有分析、有结论的评价结果,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人员,以利于改进并进一步提高毕业实习质量。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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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为保证我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安学院发〔2009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由系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和要求;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思想和认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定和编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按照学校评估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整理报送教务处等。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不少于8周,各阶段进度及具体工作参照《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执行。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含电子文档)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统一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含电子档)由教务处保存。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外文资料及译文、成绩评定表等。

各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须填写《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落实情况统计表》,《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安顺学院XX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并报交院教学与实践管理科。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四、 选题原则

1、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研究内容或设计力求有利于学生巩固、深化、扩大和消化所学知识,使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得到创新意识、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和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

2、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学、研、产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

3、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能充分发挥不同水平学生的创造潜能。题目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中、工作量适当,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五、 选题程序

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来源于指导教师的科研或学术探讨课题、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委托课题、教师或学生富有创新和实际意义的自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等。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由学生提出,但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并填写《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申请表》。系毕业论文 (设计)指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审题,并填写审题意见,汇总后报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批,批准通过方可列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计划。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计划确定后向学生公布,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分配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法进行,对双向选择不能落实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分配原则上一人一题,独立完成。如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内容过多,需若干名学生共同完成的,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院领导批准,且要明确每个学生的具体任务,并应力争使每个学生都经历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全过程,但论文(设计)内容不能相同。

4、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填写《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院审批向学生下发执行。已经批准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不得随意更改,确实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相应程序审批。

5、选题结束,由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汇总情况并填写《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落实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六、 实习调研

学生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或选题意向进行毕业实习调研,深入社会,深入经济建设领域,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动态等。经过毕业实习调研和文献检索后,完成调研报告或文献综述。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具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聘请校外指导教师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由系审查、批准。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

八、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指导教师应定期安排时间与学生见面,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时间,每周应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一般不得外出。因公或因病请假,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假一周以上者,须经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同意;超过四周者,应向院系申请及时调整指导教师。

九、 对学生的要求

申请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学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遵守学校、院系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学生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研、实验研究、撰写开题报告、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等。学生应主动并定期(每周12次)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之后,应按统一规范将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好交由指导教师评阅,并按时参加答辩。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实行考勤制度。学生请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须重新补做。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犯者按作弊论处。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

十、 毕业论文(设计)应中心突出,内容充实,立论正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结论正确。设计图纸的各项内容应符合制图标准,做到结构合理,视图正确,尺寸符合要求。

十一、 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一般由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注释、附录几部分构成,各部分具体要求参见《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全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6000字。开题报告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参考文献一般理工类不少于15篇,其他学科不少于20篇,其中至少参考一篇外文文献(特殊选题除外)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

十二、成立系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57人组成,答辩委员会根据需要可决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成员必须由中级(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能是审定学生答辩资格,公布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生名单;制定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全院答辩工作;审核评定学生成绩等。

十三、 学生答辩资格审查

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各学院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要求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取消其答辩资格:

1、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者;

2、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

3、毕业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4、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5、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者。

十四、答辩前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定标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写出评语,给出成绩。评阅教师由答辩小组安排,指导教师不得参加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十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五个等级记分评定,由系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我院根据《安顺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制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辩小组的评分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十六、  我院成立质量检查与评估专家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进行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题质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教师到位及指导作用,学生出勤情况,答辩、成绩评定情况,论文水平与质量等。对发现的问题,应责成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根据《安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评价办法(试行)》对本院系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价,写出评价分析报告。

十七、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在质量检查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总结报告于每年7月底前报教务处备案。

十八、 毕业论文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合格、不合格。

十九、对于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期间表现突出的教师,系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章 附则

二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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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质量监控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监控体系,强化毕业论文 (设计)的过程管理,严把质量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学院发〔2009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控内容

在质量监控体系中,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中期和后期落实三级过程质量监控措施。

(一)前期监控

1、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要按《安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与《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要求对教师和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进行审定。

2、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监控。在程序上实行系部审查制度,经分管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在数量上应保证学生一人一题。

3、指导教师主要根据给学生下达的任务书对学生查阅原始资料、社会调查、开题报告等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监控。

(二)中期监控

1、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根据《安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与《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中期工作检查。重点抽查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及学生论文进展等情况。研究和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进行中期质量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定期考核、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质量及学习态度;特别注意防止抄袭现象发生,强化过程管理。要定期检查指导教师工作记录并在系部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2、指导教师要采取多种方式考核、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通过定期集中指导、跟踪指导等方式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实施监控。同时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严格把握学生请假(学生请假须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考勤纳入批阅评语、成绩中。

(三)后期监控

1、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根据《安顺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与《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进行后期工作检查。重点抽查学生成果形式,审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答辩现场情况。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的评语及学生成绩进行审查,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要求有每次修改、批阅的痕迹,评语要中肯且体现差异性,不能雷同,并对各答辩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了解工作进展,实施过程监控。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

院根据毕业论文考核标准的相关指标要求,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时组织考核,并写出考核报告,报送教务处。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13 12 1

 


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实验教学是我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教学及管理工作,健全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规范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工作过程,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安学院发〔2009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实验教学基本要求

(一)教学准备

1、教学文件 实验教学必须具备实验教学大纲、指导书(教材)、授课计划等教学基本文件。

2、教师备课 备课认真,明确实验重点和难点,熟悉实验操作步骤。对于新开的实验课和新增的实验项目,实验教师必须先要做准备实验。

3、实验准备 仪器设备齐全到位,运行状态良好,摆放规范;实验材料充足;实验室干净、整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教学过程

1、教师态度 治学严谨,态度认真,从严执教,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认真执行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圆满完成实验教学任务;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及时检查实验预习、学生分组实验和实验数据收集情况,指导耐心细致,批改实验报告及时。

2、学生状态 学习态度认真,做好实验预习报告,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3、教学内容 紧紧围绕教学目标组织实验教学,严格执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内容充实。能结合实验研究新成果,不断更新和充实实验教学内容,开设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注重提高学生的规范操作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实验习惯、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4、教学方法 能够结合不同的实验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善于因材施教,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5、教师技能与指导 熟练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以及药品、材料、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范。现场巡回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

6、实验教学记录 认真填写实验教学工作记录,实验内容和进度与授课计划相吻合。

(三)教学效果

1、实验操作技能 学生能够很好地掌握实验内容和技巧,操作规范。

2、实验报告 学生及时完成实验报告,报告内容完备、文理通顺、版面整洁、图表规范、讨论深刻。

3、实验报告批改 实验报告批改认真规范,批语针对性强。实验成绩真实合理,符合正态分布。

二、实验教学质量标准

(一)实验教学组织与管理

1、我院成立专门的实验教研室,配合分管实验教学的系主任对实验教学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实验教学活动有序进行;

2、制定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要求,并严格执行。

(二)实验教学条件

1、有专职的实验技术人员;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实验指导教师应占有一定的比例,实验指导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合理;

3、专职的实验技术人员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并积极在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方面取得成效;

4、所有实验课程必须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对于开放性实验项目,应有实验指导书或指导性手册;

5、实验开出率满足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规定;

6、要更新实验内容,适当减少课程实验中落后的、重复的验证性实验项目,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原则上每门有实验的课程,在实验项目设置上至少保证有1个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应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以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有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实验内容应体现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特点,体现对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实验动手能力的培养;

7、建立实验教学课程体系,按基础、综合设计、研究创新三个层次组织实验教学,理工科实验独立设课比例≥50%,实验效果良好;

8、实验室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对计划内实验实行预约式开放,计划外开放性实验应逐步开出实验课(模块)选修课,并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利用实验室条件进行课外科技创新实验或自主实验;

9、应有较高质量的、适用的实验教材、讲义或指导书;

10、建立了每个实验项目的管理档案;

11、实验室资源配备满足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安全措施落实;

12、建立了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帐、物、卡相符,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实验教学实施

1、实验指导教师对新开的实验项目要进行预做和研讨,并有记录;

2、实验前对学生布置实验预习,进行制度、安全、实验操作注意事项等教育;

3、对实验所需仪器设备、使用材料准备充分;

4、实验指导教师在指导实验过程中注意理论结合实际,启发诱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具有独立工作、独立观察、独立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实验教学不断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注重更新实验内容和实验项目,改进实验方法和实验手段,激发学生兴趣,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6、实验指导教师严格认真批改每一份实验报告。

(四)实验教学效果

1、通过实验教学,使学生能提出正确的设计方案;能正确操作实验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与装置;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正确记录并整理数据,正确分析实验结果,准确完成曲线、图表的绘制等;

2、能够按规范撰写实验报告和论文。

(五)实验教学档案

组织实验教学人员认真、及时填报实验教学的统计数据,做好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上报等工作。

三、评价方案

(一)我院的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由分管实验教学的系主任及实验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评价依据以实验教学质量为标准,对实验教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系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实验教学环节质量的提高;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相关实验教学人员尽快整改。

(二)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说明

我院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参照学院的相关指标体系执行。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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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教材质量评价办法

为确保我院教材选用的质量,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建立和完善教材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质量评估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安学院发〔2009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评估的目的和意义及评估范围

(一)评估的目的及意义

教材评估是根据教学目的和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估手段对教材选用、使用及其运用效果进行价值判断,以达到对教学质量的反馈调控作用。

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教材质量评估的主要目的。

(二)、评估的范围

我院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使用的教材均应接受不定期的评估。其中,重点是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的教材和涉及面广的公共选修课教材,以及我院教师自编立项教材等。

二、教材评估的原则

我院的教材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从教材的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特色与创新等方面对教材进行评估,以保证教材的科学性。

2、导向性原则。通过教材质量评估,引导优秀教材、新教材使用率和教材适用率不断提高。

3、统一性原则。评估工作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标准,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性。

4、目的性原则。了解学生和教师的教材使用情况,为教材的选用征订提供参考。

5、客观性原则。评估力求客观地反映我校教材使用的整体情况,为教材建设和管理提供参考。

三、教材评估标准

1、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及本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2、符合社会需要,特别是未来发展的需要;

3、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内容及组织方式具有科学性,内容的广度与深度符合学生专业需求,能反映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能反映相关知识的最新进展和发展动态;

5、教材要件包括了必要的组成部分,如正文、插图、注解、练习等;

6、教材文字与图表的使用科学、严谨、规范,文字通畅、生动、可读性强,适合学生的阅读水平;

7、教材的印制清楚,无错漏情况。

四、教材评估的组织实施

1、每学期末由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对各专业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全面的评价,填写《安顺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

2、每学期末由班班主任组织学生以班为单位对本学期所使用的教材进行评价,填写《安顺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用)》。

3、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和各教研室主任一起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填写《安顺学院教材质量评价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五、教材评估信息反馈

院教学科研与实践管理科将评估结果建档保存,以备检查和作为今后教材选用、更新、评奖的依据。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不适合教学需要的教材,在今后征订教材时必须更换选用其他优秀教材。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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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

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为积极地推动我院的课程建设与改革,根据安学院发〔2009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评估的目的及原则

(一)评估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地推动我校的课程建设与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创新,促进教学现代化。

()课程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课程建设与改革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思想。

2、坚持对我院本科课程的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课程特色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3、课程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标准,较准确、全面地反映我院本科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状态和水平。课程评估既要把握科学性和方向性,又要注意评估指标的可测性和可操作性。

4、课程评估要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二、评估对象

全院本科专业的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已稳定连续开设两年的公共及专业任选课,重点评估校级精品课程。

三、评估内容

我院课程评估参照学院评估指标体系进行。

四、实施步骤

(一)我院各教研室按照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组织进行自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并准备必要的建设材料。

(二)根据各教研室总结报告及提供的建设材料等资料,在历年教学检查的基础上,我院对各课程进行评估。并参照学院相关标准划定等级。

五、系本科课程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参照学院的相关标准,我院课程建设评估方案的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具体实施标准应参照学院课程设评估方案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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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教研活动制度

为了更好的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实现教师高水平,教学高质量,办学有特色,必须扎实有效地搞好教研活动,特制定本学院教研活动制度。

1、学期初,教研室须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教研计划,学科教研组要制订组内的教研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要求具体详实,切实可行、严禁形式化、任务性、应付检查

2、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教研活动以教研组为单位,每两周举行定期一次。活动围绕说课、做课、评课、试卷分析、研究科研课题、教学经验交流等等。杜绝走过场、熬时间,要落实到实处。有详细活动记录。

3、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老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4、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研室主任报告工作,反馈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改进工作。

5、学期末,教研组要写好教研工作总结,力争完成一篇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对教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或教研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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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加强学科梯队建设,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示范和帮带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旨在通过对青年教师实施“一对一”的导师指导制度,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本职工作,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三条  分管教学院长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管理协调、组织考核等工作。审核各教研室上报的结合青年教师总量、学科建设需要和青年教师学科知识结构制订的指导培养计划,负责青年教师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落实检查等工作,并以此作为考核系部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四条  学院、教研室分别负责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过程中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  指导教师遴选及职责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指导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  指导教师还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 具有该学科副高以上任职资格(或在该学科具有20年以上教学经验)。2. 具有该学科中级任职资格三年以上,治学严谨,有较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较强指导能力,热心于培养事业接班人的教师。3. 荣获年度十佳优秀教师称号,年龄45岁以上,长时间从事该专业的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中老年教师。4. 经学校讨论决定,认为适合担任青年教师导师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聘请指导教师的程序

()制定计划:各教研室制定切实可行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择优选定指导教师,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报学院批准。 

()具体实施:实行青年教师指导目标责任制,由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共同确定指导培养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养措施和预期目标。青年教师培养目标计划由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第八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本着“教书育人”的原则,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协助青年教师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培养措施和目标。在指导期内使青年教师达到较好的教学水平。

()通过课堂教学示范,使青年教师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要求和标准。

()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以及承担的教学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每学期深入青年教师任教的课堂(实验室)听课不少于 10学时;组织并指导青年教师认真参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

()在听课、试讲的基础上,负责向系部提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是否具有开课能力,对转正、定职、考核等提出意见,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青年教师提出调整意见。

()有针对性地协助青年教师拟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通过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开展有关科研工作(参编教材、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使青年教师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第三章  青年教师范围及职责

第九条  青年教师的范围

()从事高等院校教学工作不满3年、助教(30岁以下)及以下职务承担或拟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

()其他学院共同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

第十条  青年教师的职责 

()积极主动地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 

()认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旁听指导教师教学,并做好听课记录;协助指导教师答疑、辅导学生作业等。 

()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

()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教材编写、课件制作、课题申报及研究和论文的撰写等。

()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努力提高学位层次(青年教师外出进修期间,仍应在每学期末向指导教师书面汇报进修情况) 

()青年教师在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系部汇报,同时提供指导期间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指导期一般为1年。指导期满后,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应达到良好水平,同时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科研论文。指导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可以重新制定培养计划延长培养期1-2年。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的考核 考核时间为 每学年结束前3周。由青年教师所在教研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院,学院依照培养计划对培养过程进行审核,形成最终考核结果。经考核合格者,每指导1名青年教师每学年计40个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算教学工作量。指导过2名及以上青年教师3年以上的指导教师,在晋升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作为工作业绩之一使用。 

第十三条  青年教师的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3周。青年教师的考核合格以指导教师考核合格为前提。青年教师的考核采取日常考察与期满考核并重的方式,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系部具体实施。指导教师协助做好考核工作,学院教学督导将随机对接受培养的青年教师听课,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教学系部,作为日常考核的一部分。青年教师的考核结果由系部报学院,学院在接受培养的青年教师中随机抽选教师,组织相关人员以说课形式对其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学院协助教研室及指导教师分析原因,作出延长指导期限或调离岗位等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每年对导师指导与青年教师培养情况作出全面考核总结,其考核结果报学院备案。对积极履行职责的导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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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

二、实施计划纲要

1、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为35周岁以下的教师。目前首要任务是加强近五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的培养。

2、严格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责任心强。

(3)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4)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导师岗位职责。

5)指导期间必须在岗,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及时指导。

3、导师岗位职责

(1)根据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进行师德教育,传授先进的教育思想,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3)指导青年教师掌握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难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明确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4)指导青年教师掌握科学的教学方法,认真钻研教材、教学大纲,编写教案、讲稿,结合课程的内容、特点,合理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

(5)指导期间,至少为青年教师系统地上一门示范课,深入所指导青年教师的课堂(或者实验室)听课,并予以具体辅导。

(6)指导青年教师完成一轮以上各种教学环节的训练。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课程设计、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等。

(7)帮助青年教师提高实践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

(8)指导青年教师进行试讲、预讲,对是否具备开课能力提出意见。

4、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1)在指导教师的带动下,自觉学习教育理论知识,增强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主动接受指导教师在思想、业务方面的指导,虚心求教,勤奋求学,积极承担单位分配的教学、教学管理和其他社会工作。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承担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课、课堂讨论中两种以上教学环节的工作,逐渐熟悉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

(4)认真钻研教材、教学大纲,查阅相关教学资料,研读与所授课程相关的文献资料,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教案(讲稿)。

(5)深入指导教师课堂和其他教学环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学时,并做好听课笔记。

(6)积极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

(7)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拟定工作和学习计划。每学期写出书面小结,培养期满进行全面总结汇报,并接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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