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安排,结合化学化工学院实际,经化学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2013年10月22日讨论决定,化学化工学院负责人分工情况如下:
李琳同志:化学化工学院院长,主持化学化工学院行政工作,分管教育教学工作,出席教学工作等会议。
张红霞同志: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主持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工作,分管化学化工学院党务、分工会、学生管理等工作,出席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党务工作等会议。协助李琳同志管理教学工作等事宜。接受并完成化学化工学院行政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张玉波同志: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分管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及实验室建设管理等工作,出席科研工作会并协助李琳同志做好其他行政工作。接受并完成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行政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安顺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013年10月22日